美國再對台積電施壓 點名赴美投資應逾 2,000 億美元、創造 3 萬個工作機會

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11 日接受美國財經媒體《CNBC》專訪時,再度談及台積電(2330)在美國的投資布局,直言現行規模「仍不夠」,並認為台積電應在美國投資超過 2,000 億美元,且可望為當地創造約 3 萬個就業機會。
不滿《晶片法案》補助效益
盧特尼克:補助 60 億卻只蓋 600 億美元廠房
盧特尼克指出,拜登政府依據《晶片法案》(CHIPS Act)提供台積電約 60 億美元補助,但台積電僅在美國興建價值約 600 億美元的晶圓廠設施。他直言:「川普政府覺得這樣不對。」並強調,後來台積電已將投資金額加碼至約 1,600 億美元,但仍未達理想水準。
他進一步表示:「我認為,台積電應該在美國投資超過 2,000 億美元,這才符合我們的期待。」
亞利桑那州成核心基地
台積電美國投資總額已達 1,650 億美元
根據《晶片法案》規劃,台積電原先承諾在亞利桑那州投資 650 億美元,興建三座先進製程晶圓廠,其中首座已開始量產,其餘兩座仍在施工中。
今年三月,在美國總統川普宣布對等關稅政策前,台積電再度加碼美國投資 1,000 億美元,規劃新增三座晶圓廠、兩座先進封裝廠,以及一座大型研發中心,使其在美國的投資總額達到約 1,650 億美元,成為美國史上規模最大的單一外國直接投資案之一。
美方目標:美台半導體各占五成
投資規模甚至上看 3,000 億美元
盧特尼克先前曾公開表示,川普政府希望半導體製造能在美國與台灣各占約 50%。他也在 12 月稍早暗示,台灣對美國的潛在投資規模可能超過 3,000 億美元,並強調美方「一定會協助訓練美國勞工」。
產業界:規模化有其必要性
但須留意供應鏈外移與空洞化風險
對於美方持續為台積電「加碼」投資金額,科技業顧問指出,台積電赴美初期確實帶有地緣政治與客戶壓力,但既然落地設廠,就必須追求規模化以降低單位成本,否則恐重蹈過去海外設廠效率不彰的覆轍。
顧問認為,若台積電擴大美國投資,有助於規模經濟,也可在台美關稅談判中,納入對美投資金額作為談判籌碼,未必是壞事。此外,即便承諾投資超過 2,000 億美元,也可透過長期、分階段方式逐步到位,不必一次性落實。
不過,產業界亦提醒,隨著台積電赴美投資規模擴大,是否帶動中下游供應鏈、封測業者加速外移,進而引發台灣半導體產業空洞化與就業機會流失,將是後續必須密切關注的關鍵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