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及抖音(TikTok)官司勝訴,歐盟監管費須重算

發佈時間:2025/09/11

Meta Platforms 與字節跳動(Bytedance)旗下抖音(TikTok)週三在歐洲法院獲得部分勝訴,挑戰歐盟監管機構依《數位服務法》(DSA)徵收監管費的計算方式。兩家公司認為,歐盟以年度全球淨收入 0.05%作為計算基準的方法存在缺陷,導致監管費用比例失衡。

法院裁定一年內修正計算依據

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裁定,歐盟委員會需在 12 個月內修正監管費的計算方法,並指出相關規範應透過「授權法案(delegated act)」而非執行決策來制定。不過,法院同時裁定 2023 年已繳納的費用暫不需退還。

歐盟:僅屬於程序性修正

歐盟表示,法院確認了監管費的計算邏輯並無問題,僅需「程序上的形式修正」。一名發言人指出:「我們將在 12 個月內採用授權法案正式化費用計算,並發布新的執行決定。」

DSA 監管範圍廣泛 涉及多家科技巨擘

《數位服務法》自 2022 年 11 月生效,要求大型網路平台加強管理非法與有害內容,否則可能面臨最高相當於全球營收 6% 的罰款。除了 Meta 與 TikTok 外,其他需繳納監管費的企業還包括亞馬遜、蘋果、Google、微軟、馬斯克的 X(前推特)、Snapchat 與 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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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整理:C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