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不服歐盟 5.87 億美元罰款,提起上訴反控「遠超過法律要求」

蘋果公司(Apple Inc.)週一(7 月 8 日)正式對歐盟祭出的 5.87 億美元(約 5 億歐元)反壟斷罰款提出上訴,指控歐盟委員會對其 App Store 的處置「前所未見」,並稱要求的改革內容「不合法」。
違反數位市場法 被控阻礙 App 開發者引導用戶外部付款
今年 4 月,歐盟委員會認定蘋果公司違反《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阻止應用程式開發者在蘋果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將使用者引導轉介到其他平台,違背該法規定的反引導(anti-steering)義務,讓開發者無法利用其他平台,消費者也無法獲得更便宜的選擇。
歐盟監管機關指出,蘋果的限制措施阻礙了價格競爭與用戶選擇,壓抑 App 開發者透過更便宜的付款方式與用戶互動。
蘋果反擊:歐盟要求過當,對用戶與開發者皆不利
蘋果對此提出強烈異議,並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認為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及其前所未見的罰款遠超過法律要求。此案的處理將展示歐盟委員會如何強制我們改變商業模式,並實施對開發者混淆不清、對用戶不利的商業條款。」
蘋果強調,其 App Store 政策早於 6 月底調整,以符合歐盟規範,並避免每日高達 5800 萬美元的罰款。調整後的規則包括新增層級式收費結構(如 5%至 13%佣金,加上 2%用戶獲取費),視是否開啟 App 搜尋曝光、推廣及自動更新等功能而定。
App Store 在歐盟、美國皆承壓
蘋果稱這一新的收費制度是歐盟監管要求,但也坦言其複雜度已引發開發者與用戶困惑,且目前並無其他應用程式商店須遵守類似架構。
此外,蘋果亦控訴歐盟委員會對「引導用戶付款」(steering)的定義過於寬鬆,影響開發者正常推廣其支付選項的權利。
這起事件是蘋果在全球 App Store 政策爭議中的最新發展。今年稍早,美國加州法院也裁定蘋果不得禁止美國開發者引導用戶前往網頁完成應用內交易,可能重創其 App Store 營收模式。
巨額罰款非首次 歐盟持續重擊科技巨擘
近年來歐盟對大型科技公司頻頻開鍘,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曾累計被罰逾 80 億美元,蘋果則曾在 2016 年被令向愛爾蘭補繳 130 億歐元稅金。此次蘋果與歐盟再度正面交鋒,亦再度引發各界對 Big Tech 監管與歐洲科技政策走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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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Apple takes fight against $587 mln EU antitrust fine to court
- Apple appeals EU’s €500M fine over App Store payment restraints
- Apple Appeals ‘Unprecedented’ €500 Million EU App Store Fine
- Apple Appeals ‘Unprecedented’ $580 million EU App Store F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