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pendent Bank Corporation根據密歇根州法律在1973年9月17日成立,以求最終發展成為銀行控股公司。公司根據1956年修改版《銀行控股公司條例》註冊,擁有獨立銀行的已發行股票,獨立銀行依據密歇根州法律組織成立。除了公司銀行的股票,公司沒有任何實質性資產;除了徵收公司銀行的股息,將股息分發給公司股東以及次級貸款的付息之外,公司沒有經營其他業務。目前,公司不再對普通股和優先股發放股息,並且延遲了對次級貸款利息的支付。一些員工的健康保險以及保險計劃和退休計劃(包括員工股份持有制以及延期補償機制)已經設立。實行這些計劃的成本由子公司負擔。除了對公司銀行所有的專營權之外,公司無實物專利、商標、營業執照和特許經營權,該唯一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公司在遵守密歇根州法律的前提下參與商業銀行業務。